让流动人口享受“同城待遇” |
发布日期:2013-12-19 来源:健康报 |
□本报记者 甘贝贝□
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启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在全国27个省(区、市)40个市(区)进行试点,旨在让流动人口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启动会上,部分流动人口聚集地区分享了当地促进流动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经验。
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常态化
“‘新市民’既带来了人口红利,又催生了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成都市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说,成都是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截至2012年年底,该市流动人口总量与户籍人口总量的比例为2∶5。
据介绍,从2011年起,成都正式废除暂住证制度,全面施行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卫生计生服务、社会保险等35项权利。
另一个流动人口聚集的城市——深圳市,从2010年起,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每位常住居民(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40元。从2012年开始,该市还为流动人口安排结核病防治、麻风病防治、艾滋病防治、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干预等项目,由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社康中心共同免费提供服务。
流动人口的集居区上海市闵行区,目前拥有流动人口132万人,占常住人口一半以上。据闵行区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区将生殖健康培训、孕前指导、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0~3岁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等纳入流动人口常规服务项目。推出网上在线孕前风险评估系统,为准备怀孕的流动人口家庭提供个性化孕前优生保健指导服务,形成“婚前—孕前—孕中—孕后—0~3岁”系统服务链。
青岛市是国家首批流动人口均等化试点城市,拥有户籍人口769.56万人,流动人口约180万人。该市将流动人口纳入住院分娩补助和长效避孕措施奖励范围。对符合政策生育的流入育龄妇女,给予500元住院分娩补助。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给予100元以上奖励,对在现居住地采取长效避孕措施后发生意外妊娠,并采取补救措施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给予200元以上一次性补助。此外,青岛市还对流动人口及其子女因患重大疾病、伤残或死亡造成经济和生活困难的给予1000元~2万元的人口关爱基金救助。
密织服务网络提高可及性
针对流动人口的特点,天津市环城区之一的津南区利用免疫规划、妇幼保健及人口信息管理等系统,实时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并纳入常规管理,实行防保医生分片包干,一人一片,乡村医生包村,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疫苗接种、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筛查、传染病防治等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津南区还建立了辖区目标人群主动搜索机制。由政府组织,村(居)委会配合,辖区卫生院及乡村医生负责,每个月对辖区目标人群开展一次主动搜索,并建立奖惩机制。
成都市则利用网格管理的方式,促进服务的可及性。该市打破行政建制,按照常住人口数量和分布,该市划分常规型网格、重点型网格和加强型网格共5155个,将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商铺、住宅小区等纳入对应网格,由专人为每个网格提供服务。
同时,成都市还实行城乡统一的信息采集制度,采集全员人口信息,将已婚人口、未婚男性、未婚女性,以红、绿、蓝3种颜色分类登记,坚持来时登记,走时注销,实现信息动态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在流动人口集居区内选择超市、商店等作为网点,设立流动人口需求服务站,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政策咨询、宣传品发放、免费避孕药具领取、免费热线电话拨打、需求意见收集反馈等服务。目前,该市共有619个需求服务站。
探索创新服务模式
在探索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一些地区创新服务模式。
成都市依托工业园区、社区等资源,建成集科学性、参与性、趣味性、开放性于一体的“生命绿岛”服务中心77个,提供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咨询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服务。
嘉兴市则推广一站式服务。在该市各镇(街道)设立新居民办事大厅,将计生服务窗口融入办事大厅,形成了集公安、劳动、计生等多部门一体的流动人口一站式管理和服务模式。计生窗口配备了计生协管员,为流动人口提供证件办理、政策咨询、药具发放、宣传教育、孕环情B超检查等服务。
2012年,青岛市在该市推广“新青岛·新市民·新家园”关爱加盟服务模式。动员和吸纳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高诚信度和知名度、自愿为流动人口提供关爱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单位,围绕劳动技能培训、法律咨询、法律维权、文化娱乐、医疗卫生、职业和房屋中介等,为流动人口提供低偿或优惠服务,并实行挂牌服务,严禁出现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现象。目前,青岛市共有加盟单位83家,其中职业培训机构8家,法律援助机构19家,职业和房屋中介机构7家,各类医疗保健机构25家,为该市流动人口提供了近300个优先优惠服务项目。